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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“成都国际商贸城”等12家省外市场设立第二批“浙商市场浙货营销中心”的决定
2014-07-18 11:34:53 浙商市场协会
为进一步扩大省外商品市场浙货销售渠道,发挥省外浙商市场的作用,提高浙江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,建立长期的省内外市场对接机制和联动发展机制。经研究,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、浙江省市场协会、浙商全国市场联合会决定,在“成都国际商贸城”等12家省外市场设立第二批“浙商市场浙货营销中心”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希望省外浙商市场积极响应省委、省政府号召,以“创业创新闯天下,合心合力强浙江”为主旨,继续巩固和扩大浙货营销网络,为浙江区域产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。
附件:第二批“浙商市场浙货营销中心”名单
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
浙江省市场协会
浙商全国市场联合会
二○一四年一月十五日
附件:第二批“浙商市场浙货营销中心”名单
1、成都国际商贸城
2、济南国际商贸城
3、重庆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
4、东营国际商贸城
5、无锡五洲国际工业博览城
6、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
7、丹东国门湾科技五金城
8、黄山市中盛市场开发有限公司
9、银地•徐州农机汽车大市场
10、湖南省宁乡义乌小商品批发城
11、湖南省益阳义乌小商品批发城
12、凯利广场:哈尔滨凯利灯饰奥特莱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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